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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电子眼”就是电子测速系统,亦称数码式快相雷达系统,它通过雷达系统探测车辆速度并以数码相机拍摄超速车辆取证。是现在我国各地方政府斥巨资构建的电子违法取证系统,并被广泛作为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的依据。
“电子眼”即“电子警察”,作为一种新近运用的交通执法设备,其地位和作用应当是一种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设备,最主要的是其作为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取证设备。交警由其形成的电子影像资料为依据对“电子眼”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电子眼的存在往往不为交通驾驶人所知悉,除了隐蔽的固定安装于路口,我们的交警还在路上设立移动“电子眼”于道路旁隐蔽式执法。
目前,动辄几十万份的交通罚单的确让大多数开车的朋友头疼不已,大多数朋友都想了解了解“电子眼”这三个字背后的东西。我们暂不去讨论道路限速不合理还是车速表与实际车速有误差,单从“电子眼”这三个字说开去,了解了解雷达测速。
大多对科技稍感兴趣的朋友都知道雷达可以探测金属物体的方位、速度。实际上,雷达测速就是利用了物理学中的多普勒原理.当目标和雷达之间存在着相对位置运动时,目标回波的频率就会发生改变,频率的改变量称为多普勒频移,经过信号处理后即可确定目标的相对径向速度。
那么市场上经常所说的神乎其神的波段概念又是什么呢?
实际上,所说的K、Ku、Ka、X,就是测速雷达所使用的雷达波频段,也是用无线电波频率来定义的。以下附一个频率对照表:
X波段:10.500-10.550GHz 9.850-9.950GHz
K波段:24.050-24.250GHz
Ka波段: 33.400-36.000GHz
Ku波段: 13.450-13.500GHz
至于经常所说的 L波段,(激光测速),实际上是一组800-1100nm波长的红外线。
以上所说的频段,就是雷达测速产品的“准行业标准”,一般用于交通测速的雷达通常都使用以上频段中的无线电波进行工作。
对于大众来说,这本不是什么秘密,但当市场上某些经销雷达探测器的商家谈到这些诸如“波段”“频率”“波长”“激光”之类字眼时,总是把语调压得低低的,显得十分神秘,仿佛在向你介绍非法产品一般,而实际上,他们甚至并不懂得所说的这些“高科技”字眼到底是什么意思。
了解了以上原理,我们可以再来看看雷达探测器。
雷达探测器则是设计出来探测以上各个波段雷达波的。只要探测到相应的雷达波信号,雷达探测器就会使用声、光进行提示。
但不是每款雷达探测器都能探测以上所有的波段。这也就是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鱼龙混杂、经销商拿了不适合中国情况的产品来鱼目混珠、谋取暴利的伎俩。
笔者将从正面介绍关于雷达探测器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和大家一同进步。
很多人误解雷达探测器违法的,而实际上,雷达探测器仅仅是探测雷达波并进行提示的仪器,其并不会干扰任何测速系统的正常工作,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提示司机――前方是测速区域,请控制好车速。
而真正违法的,是另一种雷达波干扰设备――“反测速仪”。反测速仪能够探测到警方的测速设备所使用的信号波段,并主动发射干扰信号,导致测速雷达不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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